葫住建发〔2019〕10号
关于转发2019年公租房任务指标
分解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城)建局、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为确保2019年省定公租房任务指标及时完成,现将任务指标分解情况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此工作作为一项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狠抓落实,要求各地公租房租赁补贴按月或季度发放,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于6月底前100%完成分配,并请各地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联系人:张旭。
附件:1.葫芦岛市2019年公租房任务指标分解表
2.公租房工作人员信息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