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引发火灾 两人被行拘
来源:绥中县局政治处
近期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山火,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4月4日,绥中警方接连查处两起因祭祀引发火灾的违法案件,给不文明祭祀行为敲响了警钟。
案例一
4月4日8时许,西平乡派出所联合绥中县西平坡满族乡人民政府在开展清明防灭火巡查工作期间,发现辖区大路沟村新庄子屯小北山发生火情。乡护林防火队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火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终于将火扑灭。

经查实,此次火情系西平坡乡人刘某,在野外祭祀时违规用火;点燃祭祀用的香后,便离开了现场。大风将燃烧的香吹至纸钱和杂草丛中,引发火情,过火面积近10亩。
刘某到案后,经询问,他对在野外违规使用明火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4月4日10时许,塔山屯镇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在塔山屯镇潘家村东拴科屯西北方向的一处大棚发生火灾。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119救火队员正在救火,便立即加入,一起将火扑灭;随后,当场查获1名野外违法用火人员王某某。

经查,王某某系绥中县人。当天,他带着女儿在野外祭祀,他把假花点燃后,由于风大,火借风势把旁边的树枝、荒草引燃,导致附近一个大棚被烧毁。
经询问,王某某对其在野外违规使用明火引起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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