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教育教育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工作的通知

2022/04/06 1.6w 阅读 240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市教师进修学院,附中、附小:

  为贯彻落实《葫芦岛市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葫教通字〔2021〕159号),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的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 “双减”工作再提升,现就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2年,落实省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指标体系,实现全市中小学作业管理达标率100%,课后服务达到率100%。深入巩固学校“双减”工作成果,作业管理再强化、课后服务再提升、课堂教学再提质,持续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家长精力负担,家长教育焦虑明显缓解。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各地各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刻认识“双减”改革的重要意义。要以 “开学第一课”、“塔山精神”等多种德育活动为载体,强化过程育人,坚持“五育并举”,贯彻实施好《葫芦岛市落实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葫委办发〔2021〕52号),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劳动教育教学与活动,实现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常态化。加强中小学生自律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自尊、自强、自信等人格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牢基础。

  (二)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师备课和校本教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深入学习《葫芦岛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葫教发〔2021〕5号)、《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等九学科考试(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教发〔2022〕1号),落实《关于深入落实“双减”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学习辽宁省中小学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葫教办字〔2022〕9号)等,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地各校要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发挥教师作为第一资源在“双减”改革中的关键作用,认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提高教师师德践行、专业教学和综合育人能力。市、县教育科研部门、教师进修院校要积极落实省市“双减”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各校提高教学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确教师课前、课中、课后教学任务,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国家课程学校化实施、地方课程综合化实施、校本课程特色化开发”,建立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三)提升作业管理水平。在“压总量、控时间”的基础上,注重“调结构、提质量”。通过加强作业设计研究、完善作业设计指南、开展优质作业展示交流活动、举办作业设计大赛等,进一步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水平,提高作业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发挥“作业设计批改指导组”的作用,按照教学要求和规律,实施分层作业,设计有效作业,建立作业库,提高作业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建立各学科作业布置批改台账,学校每月、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每三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防止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反弹。

  (四)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在“全覆盖、广参与”的基础上,注重“上水平、强保障”。各地各校进一步挖掘校内潜力,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社会资源,进一步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要认真落实《葫芦岛市丰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葫教办明电〔2021〕9号)、《葫芦岛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葫教发〔2021〕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葫教通字〔2020〕166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管理,丰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在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探索多种课后服务模式。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等。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五)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教学水平。各地各校要加强“数字校园”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zxx.edu.cn)、辽宁省“名师公益课堂”及我市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广泛使用,统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大力推进与教育教学及家庭教育等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其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五育并举”,提升学校落实“双减”质量中的资源优势,全面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六)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辽教发〔2021〕86号)要求,规范学校考试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以教定考,严格控制考试难度,不出超纲、超进度和偏怪考题,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发挥“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期考试内容(除中考外)、考试次数等须经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县级教育部门对本地区学校考试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对考试内容、考试次数、考试评价、考试结果运用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其他方式“变相考试”、考试成绩排名等行为,应予以及时纠正。

  按照《关于严禁炒作中高考“状元”和高分学生等行为的紧急通知》(葫教通字〔2018〕165号)的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辖学校下达中考升学指标,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得以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各种学校、班级的荣誉排名和相关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等信息,不得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七)加强家校社共育。建立健全家校社共育机制, 落实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家长学校、学校公众号等方式有效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鼓励和支持倡导对孩子进行准确甄别,因势利导,依据孩子潜质潜能进行培养。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上门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新时代家庭教育观,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专题教育、课后服务、家庭教育等模块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教育场所, 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疫情形势下,采取合理的方式积极参加户外活动、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活动等,并将参加各项活动的表现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各地各校要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从“小切口”向深度掘进、向广度扩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多主体, 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成效。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结合2022年省、市基础教育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的指导,注重典型经验的积累,按节点完成绩效考核指标。各地要于12月10日前报送《2022年**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总结》,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及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典型案例(小学、初中学段的城市和农村学校各1件,共计4件),典型案例要具有可推广性和示范性。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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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