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教育教育通知

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2019/07/21 1.8w 阅读 173 点赞

  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请严格按日期和时间到教育局一楼活动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他人代领,需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应届毕业生需带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第一批认定通过人员根据户口按下列日期和时间领取

  日期

  上午

  下午

  7月29日

  连山

  龙港

  7月30日

  兴城

  绥中

  7月31日

  南票  、建昌

  建昌

  第二批认定通过人员根据户口按下列日期和时间领取

  日期

  上午

  下午

  8月1日

  连山、 龙港

  兴城

  8月2日

  南票、 绥中

  建昌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上述时间领取的请在9月10日后领取。

  葫芦岛教育局人事科

  2019年7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