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葫芦岛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葫教发〔2019〕4号)精神,市招考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加降分政策的考生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5月24日至5月30日),如对考生加降分情况有疑义,请与葫芦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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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葫芦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葫芦岛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葫教发〔2019〕4号)精神,市招考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加降分政策的考生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5月24日至5月30日),如对考生加降分情况有疑义,请与葫芦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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