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守护 为爱成长
——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依据辽民儿函〔2021〕58号文件《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站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广泛宣传,加强人员培训,新闻媒体传播等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此六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订做宣传展板、宣传单、环保宣传袋、条幅等手段派出巡逻车和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初衷、意义。从多个方面为我市人民群众讲解科普。为社区临时救助点送去环保宣传袋、宣传单等,利用社区临时救助点扩大宣传网络。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在广泛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强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必须掌握“六大保护”等相关内容。
三是通过邀请媒体参加宣传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当天,邀请葫芦岛市电视台、葫芦岛日报、葫芦岛晚报等部门记者同志参加我站组织的宣传活动中来,通过现场解读、互动讲解等方式录制视频、文稿等广泛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