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助医项目在葫芦岛市拉开序幕
按照省慈善总会《关于开展慈善助医项目的通知》(辽慈发{2021}10号)文件要求,葫芦岛市慈善总会于5月底正式启动实施2021年度“慈善助医项目”。
此救助项目将为我市城乡低保户、低收入户及其他困难户家庭中患儿童脑瘫,患脑血栓、脑出血、脑外伤等脑血管后遗症期患者提供康复治疗。
救助标准为:
1、0—16周岁儿童脑瘫患者康复救助,每人平均救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医院免收康复患者和一名陪护家长的基本伙食费及一名家长的陪护床位费。
2、脑血栓、脑出血、脑外伤后遗症患者康复救助,每人平均救助费用不超过1.5万元。医院免收康复患者的基本伙食费。
救助和结算程序及康复周期:
1、救助对象持城乡低保证或其他困难证明材料、患者本人(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医院确认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填写《辽宁省慈善总会慈善助医项目申请审批表》,经患者(监护人)同意可以按规定办理入院康复手续。
2、结算程序。救助对象在院康复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待完成救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后,总会与医院统一结算。
3、康复周期。患者住院康复治疗周期不超过3个月。
儿童脑瘫患者的筛查工作,由沈阳市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区)慈善会给予协调和配合,电话:024—89105366
市慈善总会为做好2021年度“慈善助医项目”,联动各县(市)区慈善会,积极宣传慈善项目、严格把控救助对象,真正将“慈善助医项目”带给急需救助的困难家庭,给有患者的家庭带去慈善的温暖和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