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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市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示

2016/11/01 1.5w 阅读 106 点赞

市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示


  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葫政办发〔2016〕145号)文件要求,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单位2016年上半年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开社会救助信息
  (一)城乡低保救助情况。
  截止2016年上半年,全市共有76089户家庭,122573人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19779户、39978人,保障面4.2%,农村56310户、82595人,保障面6.0%;累计发放保障金16095万元,其中城市7893万元,农村8202万元。城市当月人均救助水平300.80元,农村当月人均救助水平162.21元。
  1至6月份,全市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939人,退出城乡低保对象9218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2016年,下发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葫政办发〔2016〕81号),将城市低保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农村非农业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
  农村低保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3245元。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龙港区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其它县(市)区提高到每人每年5100元;分散供养对象,龙港区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其它县(市)区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
  城乡低保边缘户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上浮20%确定。以上新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医疗救助情况。
  1、建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葫政办发〔2015〕70号),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限额1万元并规定了对医疗救助对象患规定病种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自负费用,再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按经基本医疗救助后剩余金额的60%,限额1万元进行救助。基本医疗救助限额用尽后,自动启动重特大疾病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开展有效的减轻了重病患者的家庭负担。
  2、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资助城市低保对象31574人次,资助资金1199.81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87166人次,资助资金1052.99万元,确保低保对象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二是开展了医疗救助工作。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和民政二次救助,共救助城市低保4046人次,救助资金363.1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3703人次,救助资金1372万元。三是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的开发工作。农村一站式完成了民政需求与新农合融合、工作流程图的制作等前期工作,待开发完成后,可以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一站式结算救助。城市一站式正在与软件开发公司协调开发大病模块事宜。四是规范了医疗救助文件的管理。整理医疗救助档案近5000余份。
  (三)农村五保救助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5857人,其中集中供养2441人,分散供养13416人。2016年5月25日,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通知》(葫政办发〔2016〕81号)精神,对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进行提高。提标后,集中供养人员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100元提高到5500元(龙港区5500元提高到5900元);分散供养人员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800元(龙港区4000元提高到4300元),新标准自2016年7月1日执行。2016年上半年,发放五保生活费共计2970.26万元。
  (四)救灾物资调拨情况公开。
  2016年上半年无救灾物资调拨。
  二、公开社会组织信息
  (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情况。
  目前,全市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151家,其中:社会团体6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5家。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中,市本级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59家,其中:社会团体25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4家。
  2016年上半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38家(社会团体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基金会2家)、变更社会组织14家、注销社会组织34家、年检社会组织264家,通过辽宁省社会组织网可以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慈善组织款物接收及使用情况。
  市慈善总会上半年接收款物合计80.3万元,发放款物合计99.548万元。
  救助款物的发放情况如下: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为全市1577户特困家庭每户送去100元钱和1袋面粉、1桶豆油,发放款物合计31.078万元;启动了“狮子会尚华服务队公益慈善活动”,注入基金10万元,建立“狮子会尚华助学基金”,资助市一高中37名贫困学生的生活费用,支出善款8.37万元;开展了“血友病慈善救助”项目,对全市34名贫困家庭血友病患者给予慈善救助,每名患者救助1000元。同时为7名儿童血友病患者办理了省慈善救助手续,累计发放救助金8.1万元;开展2015年度“关爱困境儿童项目”,发放救助款30万元;开展慈善敬老活动,发放款物合计0.7万元;临时救助41人,发放救助款21.3万元。
  三、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
  2016年上半年并未开展危房改造工作。
  市民政局政府公开负责部门:办公室;联系人:敬孟强;联系电话:3110298。
  社会救助信息负责部门:社会救助科:联系人:鲁志国;联系电话:6666930。
  民间组织信息负责部门:民间组织办:联系人:赵云龙;联系电话:8845900。
  慈善信息负责部门: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人:杜忠岐;联系电话:3111300。
  五保信息负责部门:社会福利科;联系人:高庆华;联系电话:3011760。
  救灾信息负责部门:救灾科;联系人:陈世清;联系电话:666692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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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