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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保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2、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号)
☛3、适用范围:各类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参保企业
☛4、享受方式:企业申请
☛5、咨询电话:2992789
丨文稿来源:职业能力建设科
丨本期编辑:李苏宁
丨责任编辑:张 震
丨审 核:余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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