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人社要闻人社要闻

【直面矛盾纠纷 维护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开展出庭应诉工作

2023/02/12 5.2k 阅读 342 点赞

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



      2月10日下午,兴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钰博铆焊队对市人社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按照2023年全市应诉工作会议精神,《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葫芦岛市人社局应诉工作办法》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需要出庭的几种情形,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彩学出庭应诉。


      该案为市人社局2023年首起行政诉讼案件,钰博铆焊队对市人社局关于李某某工伤认定行为不服,请求法院撤销该工伤认定结论。

      按照我局“庭前调度制度”,2月8日下午,郭彩学带领局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工伤保险科和局法律顾问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判。经过工伤保险科前期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审理查明李某某确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并有相关证人证言。李某某后期虽经4个月治疗期并到多家医院就诊,但受伤部位相同,且锦州附属医院和沈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认定结果均以首诊医院CT数据为依托,证据材料充分,不存在后期因其它原因再次受伤的情形。工伤保险科认定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程序准确。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李某某进行了现场质证答辩,由于事实清楚,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我局工伤认定结论。出庭期间,郭彩学就企业遵守《社会保险法》应承担的主体责任与原告方进行了交流,对企业下一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合理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给予了意见建议。

      民生保障工作光荣且艰巨,劳动保障领域诉讼工作复杂且多发,本案胜诉对保护受伤职工合法权益,纠治企业违法行为意义重大。本次出庭,市人社局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满足企业群众“告官必见官”诉求,局主要领导也切实做到了“出庭、出声、出力”。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人社局将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为葫芦岛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丨文稿来源:政策法规科

丨本期编辑:李苏宁

丨责任编辑:张   震

丨审      核:余华盛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百城联盟促就业 服务民生保稳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人社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