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103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赵乐际、杨晓渡、刘金国等领导同志指示要求,进一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利用好今年上半年专项治理工作形成的有利局面,持续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做好问题查找、线索处置、督促整改、巩固提升等各项工作,保障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发展,以有力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二、治理时间
2019年9月至12月31日。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部署阶段(2019年9月20日之前)
1.认真学习,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国防安全,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强化担当、落实责任,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下半年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2.制定方案,部署落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知》精神、省、市纪委监委《通知》精神,依据《葫芦岛市关于进一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各项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落实措施等。召开动员部署会,做好工作安排。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1.深入查找问题。扎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在上半年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十八大以来人防工程建设、拆除、改造、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设备采购、招投标、质量监督、验收备案、行政处罚,以及人防企业资质审批、市场准入、人防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贪污贿赂、侵占挪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再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
2.突出工作重点。在对照重点治理内容认真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要对上述内容分门别类逐项列出清单,逐项过筛清查,9月底前将自查自纠结果形成报告,报送市人防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认真解决问题。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究策略,对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
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移交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线索;主动收集媒体、舆论关注的人防系统各类负面信息,积极借助媒体发现问题。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以及廉政风险点、群众反映较多的环节,积极有效查找问题。对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要列出详细清单,认真分析、仔细研判,实事求是作出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注重总结提高。在总结专项治理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汇总工作成果,分析典型案例,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于12月13日前报送市人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办公室。
2.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开展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金旭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鲍玉泽 市住建局副局长
项 颖 市住建局副局长
孙凤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 勇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郑宝林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吴 锐 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伟绥 市住建局副县级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加强审查调查工作管理,线索都要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告、逐件销号;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并注意总结好的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二)进一步做好协调配合
配合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的各项部署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抓好人防工程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人防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发展,在上半年整改的基础上,我们要继续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住建系统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要建立和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