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105号
关于批准葫芦岛壹加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7家建筑企业相关资质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住建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经各县(市)区初审、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委员会评审,结合审批前网上公示反馈意见,决定批准葫芦岛壹加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相关资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有关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葫芦岛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葫芦岛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
|
1 |
葫芦岛壹加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2 |
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3 |
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 |
增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4 |
辽宁玖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5 |
辽宁德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6 |
葫芦岛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7 |
兴城市志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