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90号
关于开展“春季垃圾整治行动”和
“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
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春季垃圾整治行动”和“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工作情况进行阶段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成员
组长:董金旭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郑宝林市住建局副局长
组员:刘春柱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刘大志市生态环境局环监局副局长
李庆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邵艳茹市水利局河库科科长
郑福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容管理科科长
李云峰市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
徐国平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环卫科科长
武书宇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副科长
考核组共分两个考核小组:
第一考核小组:
组长:刘春柱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组员:刘大志市生态环境局环监局副局长
郑福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容管理科科长
武书宇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副科长
联系人:武书宇
考核范围:龙港区、连山区、兴城市、北港工业园区、打渔山工业园区。
第二考核小组:
组长:徐国平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环卫科科长
组员:李庆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管分局副局长
邵艳茹市水利局河库科科长
李云峰市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
联系人:李云峰
考核范围:市本级、南票区、高新园区、绥中县、建昌县。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情况;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落实情况
春季垃圾整治行动、“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建立精细化长效管理完成情况。
(三)考核验收得分情况
进行百分制考核,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扣分。考核内容共分两大项,各单项满分100分,其中综合部分占比10%、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占比90%,即:总分=综合部分得分×10%+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部分得分×90%。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是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指导、协调、督办、治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时效。
二是各考核组要轻车简从,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要求。
三是各考核组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确保检查结果真实。
四是请被考核地区于7月23日前上报联系人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请各考核组联络员与被考核地区做好对接,确定考核时间,按照《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的要求,在7月份进行阶段性考核、验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分、通报。联系人:李云峰、武书宇;电话、传真3114043。
附件: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表
葫芦岛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19年 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