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64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城镇城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及环境的污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葫芦岛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有关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预案,抓紧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在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和准确的做出工作安排,组织一切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和保障工作,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此预案。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适用范围
2.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火灾,雪灾等。
2.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的安全事故,水污染或泄露等。
2.3因意外引起的突发事件:水质突变,电器、设备故障、紧急停车或停电,造成的环境污染。
3.工作原则
3.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协调相关单位,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3.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将责任明确到人,对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合理部署。使事件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3快速反应,分级控制
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根据事件轻重进行分级控制。
4.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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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副总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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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事故抢险组 |
信息组 |
水质分析组 |
保障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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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公用事业科 |
办公室 |
公用事业科 |
办公室、公用事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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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组员 |
城建科、建管科、安技科,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科、鑫海市政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
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
市自来水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
城建科、建管科、安技科,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科、鑫海市政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
4.1应急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单位和污水企业职责,制定应急工作程序,高效处置和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相关单位和污水企业工作,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联系,密切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和处置合力。
(3)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要迅速进入各自工作岗位,各司其职,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使应急保障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确保高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预警等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设立四个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级别
四级预警指一般突发事件,事态比较简单,有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污水厂运行影响较小。
三级预警指较严重突发事件,事态较为复杂,并有扩大的趋势,已经形成了经济损失或有轻微环境污染。
二级预警指严重突发事件,事态复杂,并在逐歩扩大,并且影响到50%的进水量,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较大的环境污染等。
一级预警指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态非常复杂,已经造成了污水厂全面停产,有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并且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5.2信息报告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信息获取,报送,发布程序。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信息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
6.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立污水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应急保障工作。
6.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分管副局长(分管成员单位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事业科、安技科,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科、鑫海市政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各成员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指挥部下设4个专业组
6.1.1事故抢险组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事业科、城建科、安技科,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科、鑫海市政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6.1.2信息组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6.1.3水质分析组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成员单位:市自来水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6.1.4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和公用事业科(配合)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事业科、城建科、安技科,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河道管理科、鑫海市政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凡和(葫芦岛)水务公司
6.2职责
6.2.1总指挥
(1)根据突发事故现场情况,下达应急保障指令。
(2)根据事故情况,召集有关人员研究确定行动方案,下达应急命令。
(3)在紧急情况下,对各单位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决策。
6.2.2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工作。
(2)受总指挥委托行使现场总指挥权利。
(3)组织各专业组进行应急行动。
6.2.3专业组
(1)事故抢险组
a负责与事故单位联系,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情况。
b组织污水生产运行方面的专家制定污应急方案,并迅速报告指挥部。
c按照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援单位对污水设施抢修方案的具体实施。
d随时注意掌握现场险情的变化,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2)信息组
按照指令及时调度有关单位和人员到达现场,同时及时掌握第一信息并上报指挥部和市政府。
(3)水质分析组
及时分析各类水指标,上报指挥部。
(4)保障组
a负责应急所需工具、设备和专业车辆以及各种所需物资的后勤保障工作
b负责收集现场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向现场总指挥提出建议。
c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7.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住建局职责
负责制定本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了解掌握本地区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污水处理经营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8.污水处理厂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健全抢修组织机构,成立专业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完善的抢修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发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突发事件后迅速响应,及时向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开展抢修工作。
9.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9.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发生突发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污水处理企业和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重大以上事故一经确认,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9.2分级响应
9.2.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一级):
应由应急指挥部组长指挥,随即汇报市政府,在相关单位赶赴现场之前污水厂必须做好先期处置等工作,并科学有效的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遣。
9.2.2重大突发事件(二级)和较大突发事件(三级):在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和协调下,各小组及单位按照职责进行应急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
9.2.3一般突发事件(四级):应由污水处理厂在不停产的情况下,完成应急抢修工作,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9.2.4响应结束
启动应急响应后,如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并经应急小组确认不存在继续发生的可能,本次响应结束
10.事故调查和分析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专家,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和过程。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事件发生后污水厂应总结的经验教训,研究和制定的改进措施。
11.保障与措施
11.1通信与信息保障
11.1.1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合理安排人员,保证值班人员随时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11.1.2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由市政府协调通讯部门,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11.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应明确应急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并建立台帐,定期检查完好情况。
11.3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对主要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而且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快速到位,协同作战
12.培训与演习
12.1人员的培训
对应急指挥部成员进行常规性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应急指挥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能力。
12.2演习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提高应急能力。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