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住建发〔2019〕27号
关于批准辽宁恒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
建筑企业相关资质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经各县(市)区初审、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委员会评审,结合审批前网上公示反馈意见,决定批准辽宁恒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企业相关资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有关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葫芦岛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葫芦岛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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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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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恒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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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渤海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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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葫芦岛浩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增项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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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绥中茂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