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住建发〔2019〕15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2019年度村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村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摸清工作底数,做好工作规划,建立工作台账,补齐工作短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到2019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85%。
(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进一步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做好工作规划,对已完成整治的要保持整治成果,对未完成整治的要做到“一处一策”,2019年全力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三)农村危房改造
摸清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存量底数,2019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开展2017—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自检自查,加强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更新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按照《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南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辽脱贫发〔2018〕20号)要求,南票区力争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四类人员”存量危房改造,2020年底前做好扫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2019年度村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村镇建设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2.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附件1、2、3,务必于2019年3月6日前上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联系人:梁顶贺,联系电话:3114046,电子邮箱:hldczb@163.com。
附件:
1.葫芦岛市2019—2020年度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计划
2.葫芦岛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数量统计表
3.葫芦岛市农村危房改造存量调查统计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