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教育教育通知

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2/03/20 9.3k 阅读 496 点赞

  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 

  (葫双减办〔2022〕2号) 

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涉及到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我省多地出现散发性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和与培训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坚决杜绝违规“黑机构”和隐形变异培训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凡查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开课的吊销办学许可;凡查实在职教师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有偿补课,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让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政策,向学生及家长加强宣传防范新冠肺炎的注意事项,引导学生做好防疫抗疫及学习生活, 疫情期间不参加任何线下培训活动。要督促引导各培训机构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服从大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举措,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全力配合疫情防控。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责任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杜绝擅自开展线下培训行为。要向社会公布本地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葫芦岛市教育局        6662866             

  兴城市教育局          5332058 

  绥中县教育局          6128383 

  建昌县教育局          7993057 

  连山区教育局          3329097 

  龙港区教育局          3055826 

  南票区教育局          4923327 

  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  4421995

  葫芦岛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