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市教师进修学院,全市各普通高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辽政办发〔2021〕35号)、《中共葫芦岛市委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葫委发〔 2020〕10号)、《“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9号)、《葫芦岛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意见》(葫教通字〔2021〕55号)等文件精神, 聚焦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不充分、特色不足等问题,提升全市普通高中办学能力和服务能力,现就2022年推进全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要求如下:
一、工作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极为关键的五年。
截止2021年底,我市现有19所普通高中,其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11所,省特色普通高中3所,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为78.48%。但仍存在着普通高中特色不突出,“品牌”效应不明显、示范引领作用不突出、县域普通高中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扩大优质特色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用三年(2022-2025年)时间,力争每所普通高中在德育、科技、人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7个领域具有自身的特色项目;积极创建省特色普通高中,力争到2025年,我市省特色普通高中达到6-8所;提升县域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普通高中建设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各县(市)区、各普通高中要依法依规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力争到2022年秋季全部消除3000人以上大规模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小班化教学,支持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推进数字信息化校园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积极开展绿色校园建设。
推进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把特色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在德育、科技、人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7个领域加快建设一批特色显著的普通高中,扩大特色普通高中覆盖面。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充分认识县域高中建设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使命,各县域高中要采取措施,加强招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办学薄弱环节改善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全面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提升我市省示范性高中的内涵建设,发挥省示范性高中在高考改革、推进人才培养、特色培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力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认真落实《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等课程改革系列文件》(辽教发〔2018〕65号),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葫芦岛市新教材、新课程省级示范校。各地要切实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及学科课程标准,完善学校课程管理,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好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目标。加强学校特色校本课程建设和监管,强化意识形态,用好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辽宁省普通高中课堂教学要求(试行)》,创新教学组织管理,科学实施选课走班,做好选修课、选课走班教学等工作。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落实好“强基计划”、“农村专项计划”。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加强学生综合指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课程建设。鼓励普通高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施联合育人,对有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的普通高中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鼓励打造信息化校园。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英雄模范人物、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工作。
(三)加强教师发展。各地各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健全教师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领导力,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特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注重学生发展。注重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引导学校注重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扭转重知识、轻素质的倾向,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四、编制发展实施方案
各学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真编制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特色和稳步实施。其中,县域普通高中的《实施方案》报当地主管教育局备案。对实施中涉及社会稳定等重大改革,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特色办学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千校一面”,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体系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特色高中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特色高中建设的领导。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特色高中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办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教师进修院校要积极研究改革过程出现的教育教学问题,指导学校做好工作。各普通高中要全方位打造学校特色,积极参加省特色高中创建,为学生发展提供多样化的发展途径。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