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教育教育通知

转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2022/01/19 6.2k 阅读 545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市教师进修学院,附中、附小:

  为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辽办发〔2022〕1号)(自葫芦岛教育网站(http://jyj.hld.gov.cn下载,共9个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