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109号
转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落实《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具体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高度重视审改工作,认真研究文件精神,落实责任部门,调配人员力量,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积极落实有关改革优化措施。
二、强化落实反馈
要及时梳理、反馈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群策群力、努力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举措。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改革措施,并在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等显著位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