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教育教育通知

关于2023年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的通知

2023/02/15 5.8k 阅读 507 点赞

  葫教通字〔2023〕6号

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 

  为整体提升全市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葫芦岛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葫教发〔2022〕3 号),推动全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现就2023年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的重要意义 

  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做出的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重要决策。其核心是解决县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加大县中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意义,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县中在规划、改善办学条件、编制配置、稳定生源和师资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进一步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分担机制基本健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按时足额落实。县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得到提高,推动县中教育走上优质特色发展之路。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招生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阳光招生”,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依据《葫芦岛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葫教发〔2021〕5号),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将逐步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我市已启动实施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级部分科目的过程性评价,并将在2023年实施全省统一组织的八年级生物学(含实验)、地理学科结业考试。各地要积极做好与中考制度改革课程实施、评价模式转变等衔接工作,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中考招生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地要依据当地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分布、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工作要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以及鼓励职业教育发展等要求,统筹编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2023年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地处县域(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除特殊政策外)。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防止县中生源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继续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行普通高中教师“县管校聘”、区域内教师共享等措施,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优化教师配备结构,及时补充县中所需教师,满足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后的新需求。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校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合理流动。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尤其是“兴葫英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县中校长教师专项培训。各级教研部门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普通高中教师队伍。 

  (三)改善县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消除3000人以上大规模学校,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教学。加强学科教室、心理训练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提高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一校一案”制定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用好《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22-2025年)》安排的2023年项目资金,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学校特色化发展的需要。 

  (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充分发挥生涯规划教师对学生成长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2023年,县中要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教学改革,积极参与“辽宁省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尤其是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自主、合作、探究式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依托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网络平台,用好覆盖县中涵盖综合素质评价、学籍管理、学业质量监测、选课走班、生涯指导、教学资源等方面内容的“综合资源+信息技术”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互联网资源互通,打造同步课堂,有效提升教学效率和教育质量,带动县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积极构建有学校特色、满足高考改革和学校特色发展需求的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五)实施县中托管帮扶。积极申报国家省县中托管帮扶项目校,充分利用托管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在教师招聘、师资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有效托管帮扶机制,县中所在县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加快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 

  (六)推进特色高中建设。深入实施葫芦岛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围绕德育、科技、人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7个领域,着力打造学校特色品牌项目和标志性成果。2023年力争打造1-2所省特色普通高中,到2025年全市力争达到7-8所省特色普通高中。加强与优质普通高中开展校际合作,推动县中开放办学,实现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共享共用,激发县中内生活力。依据县中自身的文化底蕴与发展优势,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定位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发展方向,培育学校特色文化,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创新特色培养模式,探索特色教学方式,加强特色队伍建设,健全特色评价体系,提升特色育人质量,强化特色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有文化、有内涵、有特色、有质量的优质县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县中发展的领导。各地要积极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办学主体责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树立正确政绩观,各级政府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稳慎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人才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评价。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专项督导,将其作为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化解、特色学校建设、办学质量提升等方面情况,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三)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提高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战略部署,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县中要制定校级《县域普通高中发展行动提升实施措施》,于3月30日前由县教育局审定后报市教育局。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要制定《县域普通高中发展行动提升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于11月报送本年度县域普通高中发展行动提升工作总结。 

  联系人:尹洪海   王峰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