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局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体育教学管理与指导,提高学校体育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质量,促进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市教育局决定成立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经县(市)区教育局推荐与市教育局最终审核,决定聘请李英洲等26位同志,组成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为2020年至2024年。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支持配合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关立峰 葫芦岛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
韩 威 葫芦岛市教育局学校体卫艺教育与安全科科长
晋桂双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工会主席
毛 巍 连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岩 龙港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 良 南票区文教卫生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朋标 兴城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永东 绥中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杨兴光 建昌县教育局副局长
梅冬生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副主任
委 员:
张卫东 葫芦岛市教育局
丁敬元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
魏 杰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
李英洲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
刘长华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
伞瑞廷 葫芦岛市二高中
李佳蓉 连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张少明 龙港区教师进修学校
杨铁强 南票区教育局
石泽昆 兴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吴海龙 绥中县教师进修学校
于景来 建昌县教育局
佟 野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办
张玉春 葫芦岛市一高中
孙 璐 龙港区海华中学
管万红 龙港区西苑小学
附件2:
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深化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体育学科建设,提升学校体育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质量,促进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特成立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葫芦岛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起决策作用的业务咨询与指导机构,并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任务:
1、为全市中小学校的体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建议。
2、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校体育教学指导性文件。
3、参与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并对教学质量、教学活动等进行监测评估与督导检查。
4、参与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体育教学交流、教师培训与教学科研等工作。
5、编辑相关信息和资料。
6、接受市教育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但更多的活动形式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分组会议,专项议题会议和开展调研工作。
第五条 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聘任制,任期5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
第六条 葫芦岛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9人、委员16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体卫艺教育与安全科。
第七条 本工作职责的修改、解释权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