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消除无证办园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取缔非法经营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的通知》(葫疫指发〔2020〕7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法
1.调查摸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对民办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责任,主动请示政府领导,尽快成立相应整治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本着对孩子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深入细致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要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无证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基础台帐。
2.分类治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疏堵结合,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采取“批”“停”“关”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对具备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要帮助其补办审批手续,正式批准设立,发放办园许可证;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无证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帮助其办理审批手续,发放办园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限期停办;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3.联合执法。对在限期内没有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条件而继续办园的,在做好在园幼儿分流安置工作的基础上,要按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防止形成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承担好牵头责任,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综合执法、民政、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整治小组,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干预以及热情服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将无证幼儿园整治纳入日常管理重点,分区域全面排查无证幼儿园,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
2.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要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在工作中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做好工作总结。各县(市)区要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及时汇总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有关情况,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底前上报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总结。
联系人: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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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