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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3/08/05 1.2w 阅读 526 点赞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深化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现提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明确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
    葫芦岛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改革创新、管理有序的原则,围绕“葫芦岛市建国家级国际性旅游开放名城,加快实施第二次创业”的目标,积极推进党领导下的社区依法自治和议行分离;不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新体制,以居民受益为目的、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强化社区管理功能,推进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突出当前社区工作的重点。社区要着力抓好社会保障、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强化社区的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要设立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岗位。按照以岗定责的原则,每个社区要设1名劳动保障代理员和1名民政协管员。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劳动保障代理员负责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失业人员管理和再就业工作;民政协管员负责社区低保及扶贫救济、优抚等民政工作。劳动保障代理员和民政协管员从4050下岗人员及其他生活困难人员中选聘。每人每月工资400元,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资金来源除按文件规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外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自行解决。
    2、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一是要理顺社区组织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评定。建立有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协调发展。二是明确社区环境卫生的职责定位。大企业厂矿住宅小区和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仍由原单位负责;其它社区的环境卫生,由区(县、市)和街道从4050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卫生清扫员负责。按每200户左右聘用1名卫生清扫员,负责8000——10000平方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清扫员工资标准采取市场竞标办法确定,其中涉及公益性岗位补贴部分按葫委发[2003]8号文件规定执行,与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差额部分由街道从收取卫生费中解决。三是理顺社区环境管理职能。社区要协助有关部门对驻社区单位继续实行“门前三包”,社区负责监督、检查。原由市统管的环境卫生、市政、绿化、物业、城建、监察等将重心下移到区级,重新界定市与连山、龙港区的城市管理职能与权限。两区要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权随责走、人随事移、费随事转,把有些工作分解到街道和社区。社区要根据市、区、街道统一安排,积极协调落实。四是积极开展保护环境,爱护家园工作。社区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管区内污水、废气、噪音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的监控和治理,工商、文化、环保部门审批社区内新上项目时,要征求社区的意见;要积极开展社区护绿养绿活动和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实行物业公司管理与群众绿地认养、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卫生部门要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合理调配相应资源,促进医疗卫生进社区,与社区组织共同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等公共医疗卫生工作。
    3、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要实行警务进社区,每个社区都要专门设立不少于15平方米的社区警务室,保证一区一警,社区民警可以通过民主选举兼任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要做好外来人口管理、社区治安管理和情报信息等工作。二是要加强社区治安基层组织建设,每个社区按社区现有规模,除物业统一管理户外,按社区直接管理治安户数,适当配备治安员2——4人。治安员要从4050 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在公安部门的指导和街道、社区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社区防火、防盗、治安保卫工作。治安员每月工资400元,其中涉及公益性岗位补贴部分按葫委发[2003]8号文件规定执行,与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差额部分,市财政每年补助50万元,其余由大企业、物业公司和各区财政承担。
    4、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单位和文化部门要组织指导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居民学校、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社区活动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三是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的活动加强对居民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活动,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意识,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品位。
    三、抓住社区建设关键。要保证社区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有章办事,搭建良好的社区平台。
    1、加强社区组织建设。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在社区内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为主体,小组长、楼长、单元(院)长和志愿者共同组成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要公开选聘一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社区岗位上来。除专职社区干部外,社区要从4050下岗失业人员中选聘出劳动保障代理员、民政协管员、治安员和卫生清扫员,保证社区重点工作力量。
    2、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到2005年,市内社区一站四室(即社区服务站、办公室、活动室、警务室、医疗室)及其它公共用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街道、区(市、县)两级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要分别达到400和1000平方米以上。2004年底,要有85%的社区达到此标准,不够标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达标,新解决社区用房的要一次性达标。社区基础设施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一是开发商提供一部分。开发商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为社区提供用房或缴纳社区用房款,对不按社区用房建设进行规划和不及时缴纳建设社区用房款的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手续。竣工验收时要有街道参与并盖章,否则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对2001年以来已经交付使用的开发工程要由市建委牵头、市政府督察室和民政部门配合,对开发商提供社区用房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没有执行规定的要进行追缴;二是市、区(县、市)、街要加大投入,通过建、买解决一部分。市政府建立社区建设奖励机制,每年设立5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重点奖励基础设施达标社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区、街道建设社区用房要实行零费率和税率从优等优惠政策。三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无偿提供一部分。单位型社区的用房要通过县区政府与驻社区单位协商,由驻社区的单位无偿提供,一站四室的使用面积要在200平方米以上,给社区使用的年限要在30年以上,有条件的单位还要向社区提供其它公共用房。四是开展帮扶共建解决一部分。县(市)、区政府要组织驻社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成帮扶共建对子,实行资源共享,共驻共建。驻社区单位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支持者、贡献者。每个驻在单位都有义务支持社区建设。社区要为驻在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驻在单位要增强属地意识,开放自己的资源,为社区建设提供财力、人力、物力支持。五是老城区改造中可以不必拆迁的违章房优先提供给社区。
    3、逐步提高社区干部补贴标准,落实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补贴和社区办公经费标准按文件执行。资金来源以县(市)、区投入为主,市财政补助为辅。市财政补贴社区干部每人每月100元、办公经费每个社区每月150元,并为社区干部缴纳养老保险,其余由县(市)区财政解决,要按月拨付,不得以社区收入抵顶。
    四、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社区是城市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群众的基础。加强社区建设是振兴老工业基地、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需要,是一项重大的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工程、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顺势而生、因需而行,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制定社区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建章立制,使社区建设有章可循,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要建立起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推动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四年九月九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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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